造价工程师索赔情况说明
索赔事项概述
人工费调整
由于国家政策性人工费调整,原报价无法在劳务市场找到施工工人,因此人工费上调,增加费用xxxx38.78元(未含规费、税金)。
材料利润补偿
原招标文件中未指定主要材料和安装主材的代理商,预计有一定利润,但实际进场后所有材料由甲方指定供货商,导致原计划利润为零,要求补偿材料部分的利润约xxxx00元(未含规费、税金)。
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时间,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工期索赔54天。
索赔成立依据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索赔事项详细说明
租赁损失
钢管损失:85052元
机械台班损失:10065元
闲置机械折旧损失:24432.6元
塔吊租赁损失:29467元
停工损失
停工延期原材料上涨差价费用损失:650928元
钢材采购损失:650928元
工程管理费用损失:188666.7元
索赔总额
索赔总额为:1781411.3元
证据材料
租赁合同
购销合同
市场信息价
停工联系单
变更图纸
结论
根据上述索赔事项和依据,我们认为由于贵司的原因导致了我司在人工费、材料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方面的额外支出和工期损失,因此我们提出上述索赔要求。请贵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尽快给予答复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