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一级建造师的过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
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
注销申请书
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提交申请
可以通过所在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注销
也可以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注销手续
登录系统填写申请表
登录各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个人申请: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保存
企业申请: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保存,然后通知个人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并上报
企业上报并打印材料
企业打印一式两份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个人在办理窗口现场签字,不能提前签字
提供证明材料
企业出具一份《解骋证明》,证明与个人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
个人需写一份《申请书》,简洁明了说明注销原因
如果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工地上使用过,需写一份《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且所注册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
提交至相关部门
到注册企业所在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施工企业资质窗口办理
由办事人员签字盖章留存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及《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
审核与公示
建设部或授权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身份及证书信息
公示期一般为3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对申请进行异议
领取注销证书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申请人可携带注销证明文件前往建设部或授权机构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注销证书
建议
提前规划:如果确定要注销一级建造师资格,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
咨询专业机构:在注销过程中,可以咨询所在企业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保留证据:在整个注销过程中,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和手续都得到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