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配备安全工程师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专门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要求和配备标准如下:
《安全生产法》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只有经注册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尚未注册的,无法作为用人单位配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具体配备比例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企业,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至少配备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处罚措施
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可能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处罚。
综上所述,企业依法配备安全工程师不仅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和风险程度,合理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