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二建法规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则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若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代理中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和 合同法
这两个部分是考试的重点,涉及的内容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建筑材料、设备等的检验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其他重要考点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建造师证书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事故处理时限: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行政执行措施中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这些考点涵盖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主要方面,建议在复习时重点关注这些内容,以确保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