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审核流程如下:
申请受理
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初审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审核与决定
建设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备案
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需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总结: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审核主要归 住建部负责,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审核与决定以及备案等环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工作,最终由建设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