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质管理办法中的造价员,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资格取得
造价员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从业行为
造价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应由本人保管、使用,遗失后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后申请补发。
继续教育
造价员应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行业自律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
注册制度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变更和申报
造价员如需变更或申报资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
这些信息为造价员在资质管理办法下的从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建议造价员在从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资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