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 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
具体依据如下:
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依据招标图纸及技术标准规范、相关工程现行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进行编制。
编制依据还包括本标准和相关工程的国家工程量计算标准、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资料、工程招标图纸及其相关资料等。
编制内容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并且内容应清晰明确,可按正常施工程序编排,序号宜从小到大排列。
编制主体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和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审核要求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清标、工程计量、合同价格调整和价款期中支付、价款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其他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一般要求清单编制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且清单编制人可以是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但审核人必须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综上所述,造价员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但编制完成后需要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