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地区划分主要依据中国的行政区划,具体如下:
省级行政区划分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三级。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与注册通常按照省级行政区进行管理和组织。
考区设置
每个省份根据内部行政区域设立若干个考区。
考生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相应的省份进行报名和考试。
特殊区域
特殊经济区与计划单列市(如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与注册管理可能具有特殊性。
军队系统也有自己的建造师考试与注册管理体系。
执业范围
二级建造师证书原则上只能在省内注册,注册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但部分地区允许跨省注册执业。
执业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领域。
考试组织
二级建造师考试由各省的人事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考生所在地的省级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的考试地点分配。
考生应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考试安排和条件,确保符合报考资格,并根据规定选择合适的考区进行报名和考试。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考试地点分配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年份有所不同,考生应及时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