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报考审查主要分为考前审核和考后审核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考前审核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相关部门会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参加考试。
审核内容通常包括考生的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以确保报考人员符合条件。
考后审核
考生先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进行资格审核。
若审核不通过,成绩将作废。
审查程序
考生自查
考生需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进行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
初审单位会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为考生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市州人社局审核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
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审核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州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公示审查结果,以便考生查询。
审查所需材料
单位资格初审材料
《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复核流程
如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复核材料清单包括:
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审核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