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造价员变更单位的手续如下:
省内变更
造价员需在网上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然后携带书面资料到所在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录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相应机构公章。原印章将被收回,并重新制作专用章。
跨省辖市变更
造价员需在网上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然后携带书面资料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
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后,本人再携带书面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
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相应机构公章。原印章将被收回,并重新制作专用章。
本省转出
若需换发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应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携带《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转出申请表》、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本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到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变更所需书面材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变更申请表》(两份)。
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新章刻好后以老章换新章)。
变更注意事项
变更应在决定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
变更申请表需要原单位加盖公章同意迁出,新单位加盖公章同意迁入。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完成变更。
若涉及跨省变更,建议提前了解转入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