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起源阶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英国。
在中国,建造师制度的概念最早在1984年由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借鉴了国际项目管理经验。
试点与实施阶段
1995年,建设部开始试点二级建造师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00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实施,规定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项目管理。
完善与推广阶段
2002年,原建设部颁布《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建造师的定义、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规定。
2004年,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考试正式举行,标志着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全面启动。
深化与发展阶段
自2004年起,建造师制度在中国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和认证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
200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被规定为2年,即实行滚动管理。
二级建造师作为建筑行业中从事现代化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的核心人员,其职称的发展历程和演变过程也是中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部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