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中,造价工程师业主供料价款的处理方式如下:
预付款
动工前,业主需向施工单位支付协议价的20%作为预付款。
保证金
业主从第一个月开始,从施工单位应得的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证金,保留金限额为协议价的5%。
保留金在第三个月底全部扣完。
预付款的扣除
预付款在最终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工程进度款的扣留
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低于计划产值的90%,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的工程进度款将退还施工单位。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程项目的财务流程清晰、合理,同时保障了施工单位的权益。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各方应严格遵守这些条款,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