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省内变更的流程如下:
提交变更申请
申请人需要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应电子文档。
在网上上报后,将申请变更的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单位签署意见
聘用单位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确认网上已上报给省建设主管部门后)报送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对有关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后,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建设部。
领取新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当携带变更申请材料及原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前往省级监理机构领取新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
在变更过程中,建议与聘用单位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保持沟通,确保变更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