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存在免考政策,具体如下:
免试条件
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两个科目。
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可以免试公共科目。
免考政策目的
减轻具有一定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考生的考试负担。
鼓励更多专业人士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特别说明
对于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这些免考政策旨在简化考试流程,鼓励更多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程师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和注册,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