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工作:
现场巡查: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以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以确保施工质量的独立验证。
见证取样: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旁站监理: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包括现场检查人员到岗、特工持证上岗、材料准备情况、现场监督执行施工方案、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质量检验报告,并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原始资料。
监理例会:
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讨论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专题会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整改通知单: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会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联系单:
用于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工程相关事宜进行沟通的记录。
备忘录:
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这些形式共同构成了监理工作的核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