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时限规定如下:
初始注册有效期:
首次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从注册成功之日起计算。
延续注册有效期:
初始注册有效期满后,建造师可以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3年,从上一个注册有效期结束之次日起计算。
注册证书有效期: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继续教育要求:
在注册有效期内,建造师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实践经验要求,并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换证,方可继续从事注册专业。
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变更执业单位:
如果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规定为准,并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注册管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