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制,具体规则如下:
1. 考全科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
2. 免考2门考生:需要在连续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
3. 考增项考生:规则与考全科考生相同。
成绩保留方面,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可以保留两年,但如果考生在某一年通过了部分科目,但在下一年没有参加考试或者部分科目缺考,那么这些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不再有效,考生需要在接下来的考试年度内重新参加并通过所有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连续两年内未通过所有科目,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