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造价员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效用
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
废止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关于“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类别,包括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两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执业与法律责任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职业资格制度,并负责实施与监管。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加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密切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和适应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