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立工程
工程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力量。
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工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某企业新建工业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项目设计原则、规模与2年前在另一城市修建的同类项目相似。
已建同类项目的单位建筑工程费用为1600元/平方米,综合用工量为4.5工日/平方米,综合工日单价为80元/工日,材料费占比为50%,机械使用费和材料费修正系数分别为1.1和1.05,其他费用修正系数为1.08。
根据市场询价,设备投资估算为2023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为设备投资的15%。
项目土地相关费用按20万元/亩计算,除土地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15%,基本预备费率为5%,不考虑价差预备费。
项目建设期1年,运行期23年,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直线法折旧。
项目运行期第1年投入自有资金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项目正常年份销售收入为156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6%,经营成本为400万元,项目正常年份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5%,运行期第1年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均为正常年份的85%,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
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工程、企业投资项目等,涉及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