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在处理预付款结算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预付款的支付额度
百分比法:通常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至30%。
公式计算法:工程预付款数额 = (年度工程总价 × 材料比例(%)) / 年度施工天数 × 材料储备定额天数。此外,措施预付款也有相应的支付比例。
预付款的扣回
预付款扣回方法: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具体扣回比例和起始时间需按合同约定执行。通常,当工程月产值达到一定金额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具体金额和扣回比例需仔细查阅合同条款。
扣回时注意事项:预付款的扣回应先计算应支付金额,再乘以每次应得款的支付比例(如90%),然后减去预付款。注意避免因月度付款未达到某一金额而影响预付款的扣回。
预付款结算的其他要点
预付款的拨付时间和方式: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预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支付。
违约责任:若业主未按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商有权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发出通知,若业主仍不支付,承包商可停止施工,并要求支付应付款的利息。
预付款的用途: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预付款的扣回和还清应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完成,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预付款尚未扣清的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特殊情况的处理
工程量偏差调整:若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超过15%,需按照《计价规范》调整综合单价。具体调整公式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高。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造价工程师可以确保预付款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同时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仔细查阅合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与业主和承包商沟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