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单位变更的流程如下: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
进入个人系统。
在个人系统中选择“变更申请”,将申请关系调整到新单位,并且原工作机构同意调出,新单位同意接纳。
打印和提交申请表
新单位打印出一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
携带所有材料到省厅(一级)或建委(二级)进行提交。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
一级建造师证。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
解聘证明。
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审核过程
变更注册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县、市建筑主管部门分别同意并盖章后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注意事项
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
不得频繁变更注册,若之前已变更过一次,需在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变更。
获得原注册单位的同意。
持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
建议:
一级建造师在变更单位前,应先与原单位沟通并确认相关事宜,确保变更过程顺利。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提交。
及时关注省建设厅或相关机构的审核进度,确保变更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