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课本索赔

慧慧手脑知识 · 2024-12-25 12:15:33

在2024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试中,索赔是一个重要的核心考点。以下是关于索赔考点的详细解析:

索赔定义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责任或风险造成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与处理原则

索赔的原因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增加、合同解除等。

处理原则包括:

索赔是双方面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及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并向业主提交索赔报告。

不可抗力导致的索赔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多少需看该项工作总时差的大小:

若该项工作在关键路线上,即总时差为0时,延误几天就索赔几天。

若该项工作不在关键路线上,即总时差不为0时,索赔天数需要重新制定网络图,寻找新的关键路线。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与是否在关键路线无任何关系,发生了多少费用,即可索赔多少。

特别重点注意教材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其他注意事项

赶工费的索赔:赶工费能否成立,取决于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规定施工单位采用赶工措施、协议有无约定工期提前/延误的奖励/罚款。

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

通过以上解析,可以看出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需要考生重点掌握。建议在备考过程中,仔细阅读教材和相关资料,充分理解和掌握索赔的相关知识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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