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在计量工程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计量规则汇总:
送桩工程量
按桩截面乘以送桩深度以体积计算。
送桩深度为打桩机机底至桩顶之间的距离,另加50cm。
水泥搅拌桩的体积
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灌注
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土(石)方回填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钻孔和泥浆运输的体积:按室外自然地坪至桩底的长度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灌注混凝土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与设计超灌长度之和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工程量按桩断面乘以全桩长度以体积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
混凝土管桩空心部分体积应扣除,不包括空心填充所用的工料。
满堂基础
体积:按满堂基础最大面积的底面积乘以满基底板厚度减去多算部分三角带的体积计算。
模板和梁的体积及模板:分别按相关图示尺寸计算。
地圈梁
工程量:按外墙地圈梁中心线的长度乘以地圈梁的截面积计算。
内墙地圈梁的工程量:按内墙地圈梁净长线的长度乘以地圈梁的截面积计算。
平整场地
清单规则和定额规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注意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
大开挖土方
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包括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需要放坡时土方量合并计算。
工程计量原则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这些规则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计量工作,确保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和合同的履行。在实际应用中,造价工程师还需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计算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