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确实存在被扣分的情况。具体扣分规定如下: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将扣除5-10分的信用分。
未按规定完成验收:
将扣除5-10分的信用分。
未按规定使用建筑材料:
将扣除5-10分的信用分。
同一项目多次违规行为:
扣分将相应叠加累计。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公布,按每发生一次(件)扣减相关条款分值,总分为100分。
扣满12分:
如果被扣满12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并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方可重新注册。
因此,一级建造师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注重安全生产,保证建筑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