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造价员变更单位的流程如下:
市内变更
省直单位之间变更:持申请表及资料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市内单位之间变更:持申请表及资料到所在市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跨市变更
市属单位变更到省直单位或省内跨市变更单位:持申请表及资料到原单位所属市管理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再持申请表及资料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变更
跨省调出单位:原单位为市属单位者持申请表及资料到所属市管理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再持申请表及资料、造价员证书以及印章到省造价协会办理调出变更手续;原单位为省直单位者直接到省造价协会办理。
跨省调入省直单位或省内市属单位:持申请表、相关资料及原单位所在省级造价员管理机构出具调出变更证明,到省造价协会办理调入变更手续。
造价员证书及印章遗失
持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照(2张)到省造价协会申请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在线办理
造价员可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进行在线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签名并加盖原工作和现工作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新工作单位将在资格证书上变更新工作单位并加盖省造价协会造价员变更专用章,同时收取新印章工本费50元/枚。
所需资料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原单位解聘证明和新单位聘用证明。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若涉及跨省变更,建议提前了解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