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关于水泵设置的要求如下:
自灌式吸水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以确保在最低水位时也能正常吸水。
倒流防止器
当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防止水倒流。
吸水口淹没深度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吸水管布置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输水干管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阀门设置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应带有自锁装置;当管径大于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流速要求
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1.6m/s。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5m-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m-2.5m/s。
备用泵设置
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转输泵时均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应与工作泵的工作能力一致。自动灭火系统可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且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并联运行
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消防水泵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可靠运行,满足灭火设备的水量和水压要求。建议在设计和安装消防水泵时,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以确保消防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