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盖自己的章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造价员执业印章的刻制和使用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刻制机构:
执业印章的刻制必须由专业的印章刻制机构或者公司来完成,而不能由个人自行刻制。
内容和样式:
执业印章的内容和样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包括印章的尺寸、字体、颜色、形状等都有严格的要求。自行刻制的执业印章往往不符合规范,容易产生歧义或者误解。
合法性和有效性:
自行刻制的执业印章无法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可能会给执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备案和使用:
在印章刻制完成后,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并领取相应的执业印章使用证明。
因此,造价员在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时,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如果需要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综上所述,造价员盖自己的章是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使用由专业刻制机构刻制的执业印章,并且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备案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