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的职责主要包括:
计算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通常为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起算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对于有多个竣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从各自不同的竣工日期起算。
检查剩余工程计划
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建议。
检查已完工程
经常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之后发生的缺陷,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调查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监理工程师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
督促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
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所有竣工资料的提交。
缺陷责任期终止
缺陷责任期满后,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以上是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可能会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