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参与开标的主要步骤如下:
确认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签到
签到人员包括招标方、投标方、纪检单位等所有与本次开标相关的人员。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当众拆封和宣读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记录和存档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处理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要求密封的。
开标记录
开标记录表应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工期、质量和其他必要内容。
投标方和招标代理需要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后续流程
投标文件评审,由招标方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评审和澄清环节。
中标后,投标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这些步骤确保了开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遵循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作为参与开标的人员,应当熟悉这些程序,确保自身行为符合规定,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