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点设置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规划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点考场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并分配到各个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准考证信息:
考生的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因此考生应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信息,以确保准确无误。
考点分布
河北:
考点设在各市,但辛集市和定州市不设报名点。
河南:考点设在省直和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辽宁: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
山东: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
广西: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江西: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
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兵团: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
北京:考试地点全市统筹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天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上海: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重庆: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内蒙古: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其他11盟市均设置考区。
江苏: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浙江: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安徽: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
云南: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福建:共设九个考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湖北:未提供具体考点设置信息。
陕西:在全省设置11个考区,分别是省直、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杨凌示范区。
新疆:在全区14个地(州、市)均设置考区。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考点设置主要遵循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并根据考生报名地点、报考科目以及场地条件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质量。考生应提前查看并确认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地点,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