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和学时
造价员每三年应接受不少于 30学时的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20学时。
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参加本省以及省辖市工程。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内容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
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
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建议
造价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确保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持续更新和提升。
造价员在选择继续教育形式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的学习方式,确保学时的有效利用。
造价员应关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继续教育要求和规定,以便及时了解和适应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