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需要填写并加盖造价师执业资格专用章。
注册证书原件:
需要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原注册单位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原件及复回印件:
证明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已经结束。
现注册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证明与新单位的聘用关系已经开始。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必须提供,以证明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需要提供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果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则需要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身份证明文件:
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专用章:
如果需要,应当上缴原注册机构的执业专用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工作调动证明、人事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近期缴纳名单及凭证等。
建议:在准备变更注册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提前咨询相关的注册机关或专业机构以获得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