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的是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考全科: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 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二科: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 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成绩有效期的计算是相互独立的,每个科目成绩的有效周期为2年。如果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未通过全部科目,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考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如果考生在某一年通过了部分科目,但在下一年没有参加考试或者部分科目缺考,那么这些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不再有效,考生需要在接下来的考试年度内重新参加并通过所有科目。
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考生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考试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