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造价员变更规定

萌娃教育 · 2024-12-25 12:50:21

四川造价员变更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省内变更

市(州)内变更:造价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注册单位同意,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将书面材料报本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变更核准后,持资格证到省造价协会在“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和换取执业专用章。原执业专用章收回。

跨市(州)变更:造价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注册单位同意,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将书面材料报迁出和调入市(州)造价管理部门核准后,到省造价协会办理注册单位变更注册手续,换取资格证和执业专用章。原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收回。

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

入川企业备案:在省外的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企业入川的造价员,入川企业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的规定备案后,由入川企业分支机构将造价员名册报省造价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执业。

个人提交材料:转入我省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企业)执业的造价员,应持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证明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换取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收回。

变更申请条件

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跨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变更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市内变更人员,由市级管理机构负责办理(造价员变更专用章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统一授予各市管理机构);省直单位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由省工程造价协会负责办理。

跨市变更人员,由原市级管理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人员,持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

提交申请材料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跨省调入人员还需提交造价员专用章。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跨市、省变更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或省造价协会,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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