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计价中的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的费用,以及周转材料等的摊销、租赁费用。材料费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 text{材料费} = sum (text{材料消耗量} times text{材料单价}) ]
其中,材料消耗量包括材料净用量和材料不可避免的损耗量,材料单价则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详细计算步骤:
确定材料消耗量
材料净用量:指工程所需材料的实际用量。
材料不可避免的损耗量:指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材料损耗。
确定材料单价
材料原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市场采购价格。
运杂费:指材料从来源地运至施工现场仓库的费用。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等费用。
计算材料费
将每种材料的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单价,然后将所有材料费用相加,得到总的材料费。
示例:
假设某工程需要使用某种材料,其材料消耗量为10吨,材料原价为5000元/吨,运杂费为200元/吨,运输损耗率为1%,采购及保管费率为5%。则该材料的单价计算如下:
[ text{材料单价} = 5000 + 200 + (5000 times 0.01) + (5000 times 0.05) = 5250 text{元/吨} ]
[ text{材料费} = 10 times 5250 = 52500 text{元} ]
建议:
在实际工程中,造价工程师需要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详细计算每种材料的消耗量和单价,以确保材料费的准确计算。同时,还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除,以及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