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通常有以下指导原则:
基坑支护结构位移观测
基坑开挖期间,观测周期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和基坑安全等级每1~2天观测1次,位移速率和位移量大时应每天1~2次。
基坑开挖间隙或开挖及桩基施工结束后,且变形趋于稳定时,可7天观测1次。
量测频率
量测频率应根据施工进度、支护形式、围岩动态和开挖面宽度与埋深的相对关系确定。
安排量测频率的原则是通过量测能准确地掌握围岩和支护动态稳定的变化趋势。
监测频率的确定
确定监测频率时,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包括监测时间间隔和监测时段。
提高监测频率的情况
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支护结构出现开裂、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等情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建议
监测频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基坑的尺寸、开挖深度、周围环境等因素。
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密切监测支护结构的位移情况,及时调整监测频率。
对于特殊情况,如监测数据异常或环境变化较大,应及时增加监测频率,确保工程安全。
这些原则和建议有助于确保基坑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