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价内税包括以下几种:
营业税: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税金。作为计税依据的营业额包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一样,是工程造价中应计入的部分。其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城市市区为7%,县城、建制镇为5%,其他地区为1%。
教育费附加:
和地方教育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分别按照3%和2%的费率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
同样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费率为2%。
房产税:
是针对占有财产征收的税种,也是价内税的一种。
土地使用税:
同样是针对占有土地征收的税种,属于价内税。
土地增值税:
是针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也属于价内税。
契税:
是在不动产的买卖、赠与或交换等过程中征收的税种,属于价内税。
进出口关税:
对于进口或出口商品征收的税种,属于价内税。
个人所得税: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价内税,但通常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价外税处理的,因为它并不直接包含在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
消费税:
是价内税的一种,税金构成商品价格的一部分。
资源税:
是针对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征收的税种,也属于价内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是针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征收的税种,但在营改增后,该税种已经取消,因此不再属于造价工程师需要考虑的价内税范畴。
总结来看,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需要考虑的价内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增值税虽然是一种流转税,但在零售环节之前,其税款是作为价外税处理的,不计入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