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原注册单位同意 :需要得到原注册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新单位接收:
需要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愿意接收,并为其提供新的工作岗位。
证书有效:
二级建造师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需要先进行延期注册。
不得办理转注的情况
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或期满未满三年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办理转注的情形。
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在注册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提交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原注册证书;
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原注册单位同意转注的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工作经验
在建筑业务连续工作两年,并在建设工程中担任过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若想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工作,需要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考试要求
参加工程建设注册人员综合能力考试,通过后才能成为注册建造师;
可能需要参加特定的注册考试,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注册考试”。
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
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以保障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资质要求
新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新单位应具备与申请转注的二级建造师专业相关的资质。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转注手续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