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任命主体
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
任命条件
必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同时也可以包括其他工程技术或经济类注册人员。
需要具备相应的工程学士或以上学位,持有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需要有5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经验,其中至少有3年以上的现场监理经验。
需要具备较强的工程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任命程序
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程序。
任命后,总监理工程师将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顺利进行。
职责
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具有技术、经济、法务和行政管理的特征。
管理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聘期一般不少于工程建设项目工期的三分之一,但不能超过三年。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内容、劳动合同、考核、奖励和惩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综上所述,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制度明确了任命主体、条件、程序、职责和管理要求,确保总监理工程师能够胜任其职责,并有效履行其在工程项目中的监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