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土建资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设计文件:
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工程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包括施工合同、技术协议、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书等。
施工现场管理文件: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计划、环境保护方案等。
施工质量检验报告:
包括原材料检验报告、施工过程检验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施工现场记录:
包括施工日志、检查记录、变更通知书等。
工程竣工图纸及验收文件:
包括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技术交底记录等。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勘察设计文件
。
监理规划和 监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开工报审、复工报审及工程暂停令。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资料。
测量核验资料。
施工单位报审的各类报表及附件:
包括质量、安全验收以及进度、费用审核表格等。
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文件资料,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监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应本着及时、真实、规范的原则编制,资料编制不得采用易褪色的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纯蓝色墨水和红墨水编制,编写不得涂改,资料应完整,附件齐全。
监理表式中相关人员的签字要求:
必须由具有相应职责的人员本人签字,否则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施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要求:
需由原供单位注明原件存放部位并加盖红章。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土建工程中的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