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担任重要角色,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独立、公正、专业地执行其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