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怀疑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误,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成绩复查:
提交复查申请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申请应包括准考证号码、姓名、联系方式、详细申诉理由及任何支持申诉的材料。
成绩核查范围
成绩复查主要涵盖主观题试卷的漏评、分数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以及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等。
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不再受理范围,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申请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或纸质申请表的方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考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公告。
汇总与复核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会汇总并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负责协调评卷工作单位,对提出复核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申请必须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提出,逾期将无法进行复查。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无权介入成绩复核,仅代为收集整理相关信息。
在提交申请前,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部门或机构发布的指南,确保操作符合规定,并提供清晰明确的申请理由和证据。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便顺利复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