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交底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及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审批,并严格执行。若涉及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并执行新方案。
工程材料报验
材料进场时,需提交完整的报验资料(材料清单、质量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未经报验的材料不得使用。
材料资料和外观质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见证取样人和取样员现场取样,送至指定试验室检测。施工单位在获得材料试验报告后,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正式报验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材料方可使用。
试件抽样及检测
连接件、混凝土试块等应按国家规范及地方规定进行取样,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的入模处进行取样。
焊接件施工前必须进行试焊,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且正式焊接人员需与试焊人员一致。连接件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否则监理方不予签认。
混凝土标养试件应在施工现场标养室进行,同条件试件应按规定放置在施工现场。
工程设计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无正式设计不得擅自施工。图纸问题应及时以工程变更单形式提出,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设计单位处理。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交底书应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工作职责、工程概况、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内容交底等内容。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交底依据包括监理规范、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质监站监督计划等。
其他相关表格和文件
报验表格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测量放线表。
开工所需材料/设备的进场报验。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
这些材料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时所需提供和审查的重要内容,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