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全工程师考后复审的相关信息如下:
复核对象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复核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
复核方式及要求
资格复核采取现场提交证明资料方式进行。
办理资格复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即工作年限证明,盖章单位须为贵州省内企事业单位,无相关模板要求);总公司在省外分公司在贵州的,可由分公司出具工作证明(证明应包含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说明清楚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所属省份,并加盖分公司公章)。
现工作地在贵州但无贵州省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在贵州省企业(单位)从业并由该企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1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
复查对象
参加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并通过的考生。
复查时间
具体复查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
复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表。
考试成绩单。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复查流程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
复查合格者,将予以注册,并颁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建议:
请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复核期内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核,逾期不再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办理资格复查,需出具本人和被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