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主要划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考全科
考全科的考生需要参加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全科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
免二科
免二科的考生可以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免二科的成绩有效期为1年。
增报专业
增报专业的考生可以在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选择另外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增报专业只需要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增报专业的成绩有效期同样为1年。
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综合考试
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
专业考试
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和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总共考四科,分为三门公共科和一门专业科:
公共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方向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建议
考全科:适合所有考生,需要全面复习四个科目。
免二科:适合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证书,希望尽快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生。
增报专业:适合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希望增加另一个专业方向的考生。
考生在选择考试级别和科目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取所需的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