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科目主要考察的是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考点和例题:
物权的设立
根据《民法典》,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和机动车使用权等则需要通过登记或其他方式设立。
竣工验收主体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竣工验收的主体是建设单位。
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法律冲突的裁决
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代理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中,存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施工企业的法人资格
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但如果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其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的要求包括事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和具有法律效力。常见的索赔证据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法律形式
法律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文物保护与所有权
根据相关法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石窟寺等文物属于国家所有,而海域的文物归属规定则不完全明确。
这些考点和例题涵盖了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方面,包括物权、竣工验收、法律体系、法律冲突解决、代理法律关系、施工企业法人资格、招标与投标、索赔证据、法律形式以及文物保护与所有权等。建议考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复习,掌握这些知识点,以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