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计量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量清单编制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
工程造价计算
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市场行情,计算工程项目的成本和预算。
工程造价分析
对工程项目的成本和预算进行分析,确定造价结构和成本构成,找出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
工程造价评估
对工程项目的成本和预算进行评估,确定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成本控制
监控项目成本,分析成本变化原因,提出成本控制措施。
招投标文件编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结算审核
对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确保项目成本准确无误。
合同管理
在合同管理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工程计量及施工计划等工作。
负责项目部验工计价工作,对业主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和完工结算。
计量工程师职责
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统计形象进度。
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进行计量。
工程计量原则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工程计量范围和依据
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如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和违约金等。
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合同图纸;工程变更指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保证书等。
工程计量方法
可选择月或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通常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规定不同的计量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单机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量。
单价合同计量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
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后,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派人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告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
通过这些工作,造价工程师能够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为项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