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报考条件如下:
已取得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
一级建造师共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取得一个专业的证书后,允许增报其余专业。
增项考试要求
增项考试时,考生只需参加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报考材料
-需提供一建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及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免冠证件照。
所在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获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版相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到300k之间),并填写“建造师专业通过年度”和“已获证书管理号”。
工作经验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在200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项证书注册
建造师在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后,必须与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
建议:
考生在考虑增项时,应先确认自己已具备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并了解相关的工作经验和免试条件,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考材料,并按照要求完成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