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违纪处理

晓宁说教育 · 2024-12-24 23:37:19

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理如下: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其他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禁考等处罚。

对在考试过程中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能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以免因违纪行为而影响考试成绩和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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