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免2科的条件如下:
已取得特定专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级别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学历与工作经验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高端学术与职业认证
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年,可以免考基础两科。
历史政策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1996年8月26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免考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合格证书。